一、編制依據
國務院關于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國發〔2015〕32號)、《關于促進科技創新的若干措施》(深發〔2016〕7號)、《深圳市福田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等。
二、支持對象
注冊登記、稅務、原則上統計關系在福田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健全的財務制度、實行獨立核算的科技型企業,符合條件的科技基礎設施及科研機構,服務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以及符合條件的個人。
三、限制清單和除外情形
(一)同一企業、母子公司原則上不得就同一事項重復申請支持。企業同一項目已獲區政府其它專項資金支持的,本產業資金不再支持。
(二)產業資金對同一企業的支持原則上不超過該企業上一年度在福田的綜合貢獻。
(三)同一企業年度內享受產業資金支持總額原則上不超過500萬元,在福田年度綜合貢獻特大的企業或在地統計屬于大型以上企業原則上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經區政府認定的特大項目支持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
(四)專項除外條款
“研發與創新(人才)支持”全款、第(六)款“國高企業認定支持”、第(九)款“新興產業企業高成長支持”、第(十四)款“眾創空間配套”、第(十五)款“創客服務平臺配套”、第(十六)款“電子商務示范企業(基地)支持”、“知識產權支持”全款、“科技金融支持”全款、第(三十)款“科技活動支持”、第(三十一)款“科技園區管理質量提升”、第(三十二)款“科技園區環境建設支持”、第(三十三)款“科技園區孵化類企業辦公用房支持”、第(三十五)款“眾創空間辦公用房支持”、第(三十六)款“海外創新園區支持”、第(三十七)款“園區融資配套獎勵”、第(三十八)款“園區綜合貢獻獎勵”、第(三十九)款“園區高新技術企業培育支持”不受企業上一年度在福田的綜合貢獻限制;社會組織等非營利性機構不受綜合貢獻限制;第(一)款“創新載體支持”、第(五)款“R&D投入支持”、第(六)款“國高企業認定支持”、第(二十)款“專利支持”不受同一企業年度支持總額限制。
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支持項目申請單位不受工商注冊地、稅務、統計關系在福田區的限制;節能環保示范支持-清潔生產項目申請單位不受獨立法人企業、統計關系在福田區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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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撥打 0755-86529553 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