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深圳市福田區委 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實施福田英才薈若干措施的通知》(福發〔2019〕4號)、《關于進一步實施福田英才薈計劃的若干措施》有關規定,經審核研究,擬第三批支持以下6個項目(詳見附件)。現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2020年12月2日—12月8日(5個工作日)。
對公示名單有異議的,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等形式,向福田區人才工作局反映(地址:福田區福民路區委辦公大樓1819室,聯系電話:82918333-1881)。反映問題必須實事求是、客觀公正。以個人名義反映的,必須提供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以單位名義反映的,應加蓋本單位印章并提供聯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