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錄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在線填報申請書,提供通過該系統打印的申請書紙質文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或具有組織機構代碼、納稅人識別號、社會保險登記編碼的“一照四號”營業執照復印件); 3.國家或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證書復印件、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證書復印件; 4.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5.2017年度完稅證明復印件; 6.2017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審計工作尚未完成的,可暫由財務報表替代,最遲2018年4月30日18:00前上傳審計報告); 7.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8.項目組成員社會保險繳納憑證復印件; 9.合作協議復印件(如有合作單位); 10.可以選擇提供知識產權證(包括專利和軟件著作權)、查新報告、檢測報告、獲得國家省部級科技獎勵的獲獎證書、國家省計劃立項文件、廣東省企業科技特派員派駐協議書、深圳市工業百強企業證書等證明材料復印件; 11.知識產權誠信承諾書。以上材料一式兩份,復印件需加蓋申請單位公章,除第2、4和5項材料外,其他復印件需驗原件,A4紙正反面打印/復印,非空白頁(含封面)需連續編寫頁碼,裝訂成冊(膠裝)。項目申報材料中擬取得的學術、技術及經濟效益等指標應嚴肅、科學,申報指標將作為項目評審、合同簽訂、過程管理、驗收結題及項目評估的依據,原則上不予調整。特提請各申報單位嚴肅對待。項目申報單位對申請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如有虛假,我委核實后將不予立項資助,并將申報單位列入我委科研誠信負面清單,視情節輕重,依法追究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