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18年寶安區科技創新人才項目的通知
根據《寶安區貫徹落實〈關于促進人才優先發展的若干措施〉的實施方案》(深寶發[2016]6號)文件要求,為促進人才優先發展,最大限度激發人才創新創造創業活力,現啟動寶安區科技創新人才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科技創新人才項目類型
本批科技創新人才項目申報類別共4類,包括:(1)研究生培養實踐基地建設資助;(2)博士生、碩士生到實踐基地研究開展課題研究項目補貼;(3)企事業單位設立的院士(科學家、專家)工作站(室)配套資助(4)創客團隊項目資助。
二、具體內容
(一)研究生培養實踐基地建設資助
1、政策依據:
對正常開展博士生、碩士生接收工作的聯合培養實踐基地,經認定后,可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資助。
2、申報對象:
在寶安區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
3、申報條件:
(1)申請單位為與高校院所聯合建設博士、碩士培養實踐基地的企事業單位;
(2)設立的實踐基地,須經高校院所書面認可;
(3)目前已有博士、碩士研究生進駐該實踐基地開展科研實踐培養活動。
4、政策待遇:
對正常開展博士生、碩士生接收工作的聯合培養實踐基地,經認定后,可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資助。
(二)博士生、碩士生到實踐基地研究開展課題研究項目補貼
1、政策依據:
對在校博士生、碩士生到基地從事產業類學位論文科研的課題研究項目,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2、申報對象:
在寶安區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
3、申報條件:
(1)申請單位為與高校院所聯合建設博士、碩士培養實踐基地的企事業單位;
(2) 設立的研究生培養實踐基地實行經高校院所書面認可的雙導師制度(其中一名導師為該基地所在的企事業單位人員);
(3)高校院所全日制在讀博士或碩士研究生進駐研究生培養實踐基地從事產業類博士或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研究。
4、政策待遇:
對高校院所全日制在讀博士或碩士研究生到基地從事產業類學位論文研究項目,按研究生每人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三)企事業單位設立的院士(科學家、專家)工作站(室)配套資助
1、政策依據:
對企事業單位設立的院士(科學家、專家)工作站(室),在市開辦經費資助基礎上,給予等額配套資助。
2、申報對象:
在寶安區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
3、申報條件:
(1) 申請單位為與院士(科學家、專家)聯合建設院士工作站(室)的企事業單位;
(2) 設立的院士(科學家、專家)工作站(室)已獲得市開辦經費資助。
4、政策待遇:
在市開辦經費資助基礎上,給予市資助額100%、最高100萬元的一次性配套資助。
(四)創客團隊項目資助
1、政策依據:
經區認定的創客團隊項目,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資助。獲得市級資助的創客個人、創客團隊項目,按市資助額的50%給予配套資助。
對獲得國家、省(市)、區(不含深圳市)創新創業大賽獲獎項目,到我區注冊實施的,經認定后給予各級比賽所獲獎金2倍、最高100萬元的落戶補貼。
2、申報對象:
在寶安區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3、申報條件:
申請企業為創客個人、創客團隊近兩年內注冊成立的項目企業,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近兩年內在深圳寶安創新創業大賽賽事中獲獎的創客團隊;
(2)近兩年內獲得市級資助的創客個人、創客團隊項目;
(3)近兩年內在國家、省、市、區(不含深圳市)創新創業大賽賽事中獲獎的創客團隊,并已獲得相應獎勵。
4、政策待遇:
(1)經區認定的創客團隊項目,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資助;
(2)獲得市級資助的創客個人、創客團隊項目,按市資助額的50%給予配套資助;
(3)對獲得國家、省、市、區(不含深圳市)創新創業大賽獲獎項目,到我區注冊實施的,經認定后給予各級比賽所獲獎金2倍、最高100萬元的落戶補貼。
三、申報時間
2018年6月20日至2018年6月28日。
四、聯系方式
咨詢熱線:400-765-0858
聯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石廈北二街西新天世紀商務中心A座2610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