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企業:
為提高我區企業研發能力,促進企業加大力度申報上級科技項目,根據《寶安區關于創新引領發展的實施辦法》(深寶規〔2018〕3號)文件的有關規定,現啟動寶安區科技項目配套獎勵項目申報工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補貼的條件
申報寶安區科技項目配套獎勵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寶安區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
(二)申報主體屬于企業的,企業應按規定依法納入寶安區統計局“四上”企業庫;
(三)該單位已承擔或參與以下項目之一并在寶安區實施:
(1)國家、省科技計劃(專項)項目;
(2)國家、省、市科技獎勵獲獎項目;
(四)項目在申報本項目之日前兩年內國家、省、市資助的經費已實際到賬。
二、資助標準
對經認定符合條件的國家、省級科技計劃(專項)項目,分別給予國家資助額已到賬部分50%、最高1000萬元和省資助額已到賬部分50%、最高500萬元的配套獎勵;對經認定符合條件的國家、省、市科技獎勵項目,按照國家、省、市科技獎勵獎金給予全額配套獎勵。
三、申報程序
申報采用網上填寫信息、紙質材料受理的方式。
(一)網上申報
時間: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14日18:00。
申請人請登錄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https://sticapply.sz.gov.cn/)進行申報,填報相關信息,成功提交后下載并打印申請書。
(二)紙質材料受理
時間: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15日。
紙質材料提交地點:區政務服務大廳或各街道政務服務中心
1.區政務服務大廳
辦理地點:寶安中心區寶安大道與羅田路交匯處的寶安區體育中心綜合訓練館一樓(區公安分局出入境辦證大廳正門對面)
2.深圳市寶安區新安街道政務服務中心
辦理地點:深圳市寶安區寶城29區寶民一路新安街道辦事處1樓
3.深圳市寶安區西鄉街道政務服務中心
辦理地點:深圳市寶安區西鄉街道寶民二路110號
4.深圳市寶安區航城街道政務服務中心
辦理地點:深圳市寶安區航城街道凱成二路
5.深圳市寶安區福永街道政務服務中心
辦理地點:深圳市寶安區福永街道福永大道303號萬福大廈一樓
6.深圳市寶安區福海街道政務服務中心
辦理地點:深圳市寶安區福海街道和平社區永和路北8號
7.深圳市寶安區沙井街道政務服務中心
辦理地點:深圳市寶安區沙井街道銀圖路一號(舊國稅)
8.深圳市寶安區新橋街道政務服務中心
辦理地點:深圳市寶安區新橋街道上寮企安路3號
9.深圳市寶安區松崗街道政務服務中心
辦理地點:深圳市寶安區松崗街道金開路1號東方二六大廈二樓
10.深圳市寶安區燕羅街道政務服務中心
辦理地點:深圳市寶安區燕羅街道燕羅公路190號行政服務大廳
11.深圳市寶安區石巖街道政務服務中心
辦理地點:深圳市寶安區石巖街道育才路文化藝術中心辦公大樓一樓。
四、申報材料
(一)項目申請表(在申報系統中填報完畢后生成打印);
(二)企業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法人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由所在企業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和項目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無須驗原件);
(四)項目申報單位與國家、省科技部門簽訂的科技計劃項目任務書、合同書或項目立項批復復印件;科技獎勵獲獎項目有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五)國家、省、市資助款撥款進賬憑證或相關證明復印件。
以上材料均要求提供紙質文件。紙質文件交復印件的需驗原件,材料需連續編制頁碼和目錄并裝訂成冊,一式一份,每一項材料應加蓋申請單位公章,用A4紙裝訂成冊并加蓋騎縫章。
五、咨詢電話
業務咨詢電話:29998348、29993710。
聲明:我局從未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為項目申報單位代理申報事宜,請項目申報單位自主申報。我局將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費用。如有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假借我局領導或工作人員名義向申報單位收取費用的,請知情者即向我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