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根據《關于以更大力度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若干措施》(深府規〔2018〕23號);《深圳市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委員會 深圳市財政委員會關于印發〈深圳市民營及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深經貿信息規〔2017〕8號)文件的相關規定, 現決定開展2020年深圳市民營及中小企業創新發展培育扶持計劃小微工業企業上規模獎勵項目的申報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一、支持領域
為促進我市工業經濟穩增長、調結構、促轉型,鼓勵我市小微工業企業轉型升級為規模以上企業,對首次新增納入我市統計數據庫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給予獎勵。
二、支持數量及資助方式
(一)支持數量:有數量限制,受民營及中小企業扶持計劃資金年度總額限制。對首次新增納入我市統計數據庫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
(二)資助方式:無償資助,自愿申報、市統計部門復核、社會公示、審批機關審定。
三、申報條件
(一)申請單位為在深圳行政區域內(含深汕特別合作區)依法注冊的民營及中小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符合國家統計局相關規定的深圳工業企業。
(二)2018年、2019年首次新增納入國家統計數據庫(2018年和2019年審批庫)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以市統計部門數據為準,但2019年期間已獲得該項目資助的企業除外)。
(三)配合市統計部門要求提交相關統計數據,未出現異常。
(四)申請單位在市企業信用信息系統內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和嚴重的失信記錄。
(五)申請單位如存在《深圳市民營及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不予資助情形的,不予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