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省級工業和信息化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粵財工〔2017〕176號)、《廣東省“互聯網+”行動計劃(2015-2020年)》(粵府辦〔2015〕53號)、《廣東省加快發展新一代人工智能產業實施方案(2018-2020年)》(粵經信信息函〔2018〕91號)等有關規定,為做好2018年省級促進經濟發展專項資金信息化和信息產業發展“互聯網+”應用項目庫申報工作,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推動我省“互聯網+”產業發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2018年省級促進經濟發展專項資金信息化和信息產業發展“互聯網+”應用項目庫,征集在“互聯網+”和人工智能等新技術應用領域項目,詳見附件申報指南。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應嚴格按照項目申報指南的要求填寫規定格式的申報材料,并同時提交相關附件。未按規定提交的,視為形式審查不合格。
(二)申報單位對申報項目及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負責。項目推薦部門應同時對申報項目和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三)申報單位、組織或個人近5年來在專項資金管理、使用過程中存在違法違紀行為的,不得申報,同一項目不得重復申報、多頭申報。
(四)不允許聯合申報。
三、申報程序
(一)申報。申報使用專項資金的單位按照申報指南要求報送申報書和相關材料。
(二)審核推薦。省直相關部門所屬單位由各主管部門審核后擇優推薦。
(三)項目評審。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資格審查和評審,按照評審結果排序列入相應項目庫。
四、申報時間
2018年8月7日前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逾期或未按要求報送的,不予受理。
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2018年7月23日
欲知更多項目細節,
歡迎撥打 400-765-0858 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