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人民政府、新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建設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市委六屆十二次全會會議精神,加快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提前做好“十四五”期間重大項目謀劃儲備工作,現啟動2020年重大項目申報、計劃編制以及項目儲備工作,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重大項目確認是拉動固定資產投資有效抓手,屬于公共服務事項,不作為任何行政審批的前置條件。申報列入2020年重大項目計劃的項目須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一)申報項目須符合《廣東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深圳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及各專項規劃、《深圳市產業結構調整優化和產業導向目錄(2016年修訂)》等要求。
(二)申報項目須符合《深圳市2020年重大項目申報條件》(見附件)對行業導向和總投資的要求。
(三)符合以下條件可適當放寬:
1.列入《深圳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的項目;
2.列入《深圳市實施東進戰略行動方案(2016-2020年)》的項目;
3.列入《深圳國際科技產業創新中心建設總體方案和十大行動計劃建設實施方案》的項目;
4.列入《深圳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五年行動計劃(2016-2020年)》的項目;
5.服務于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建設等國家戰略,列入國家重大工程、省重點項目或市政府確定的重點專項行動計劃的其他重大項目。
(四)屬于以下情況的從嚴進行評審:
1.已連續兩年列入重大建設項目計劃,且均未完成年度投資50%的項目;
2.已連續兩年列入重大前期項目計劃,目前尚未開工的項目;
3.更改原有用地性質,“工改商”“工改居”“M1改M0”的項目;
4.上年度已列入重大建設項目計劃,且3次及以上未按時填報月報的項目。
二、申報分類
本次申報項目按重大建設項目、重大前期項目兩類進行申報,以重大建設項目(含續建項目和新建項目)為主。另新增申報重大儲備項目,接收正在開展前期研究、暫不滿足重大前期項目條件的項目,納入重大儲備項目后暫不發放重大項目證書,待滿足條件后優先納入市重大項目。
(一)重大建設項目。包括重大續建項目和重大新建項目。目前已經開工建設的項目,可申報2020年重大續建項目;項目用地已落實(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且2020年具備開工條件的,可申報2020年重大新建項目。
(二)重大前期項目。已取得政府投資項目賦碼、社會投資項目核準或備案批復(城市更新項目還須列入深圳市城市更新單元計劃并已完成實施主體確認),正在開展前期各項籌備、2020年內不具備開工條件的項目,可申報2020年重大前期項目。
(三)重大儲備項目。具有初步建設投資意向,正在進行前期論證及謀劃的項目,可申報2020年重大儲備項目。(注:儲備項目暫不發放重大項目證書,待滿足條件后優先納入市重大項目。)
三、申報方式和時間
本次申報采取網上填報的方式,具體申報方式如下:
(一)申報方式
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http://www.gdzwfw.gov.cn/portal/index,進行賬號注冊,然后搜索查詢“深圳市年度重大項目確認”進行在線申辦。
(二)申報時間
網上填報自發文之日起至2019年11月10日。
特此通知。
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