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第四批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和第一批、第二批復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廳產業函〔2019〕119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現就我市開展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關于第四批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推薦工作
(一)推薦數量。
工業和信息化部分配給深圳市的推薦數量為不超過4家。
(二)申報條件和材料。
企業獲得廣東省、深圳市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的,符合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條件(登錄工業設計中心管理系統:www.id-center.org.cn查看《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管理辦法(試行)》)和本年度申報范圍(裝備制造、電子信息、消費品等行業)的,可以申報,有關申報材料按《通知》要求準備。我局將按照程序進行審核、擇優推薦。
(三)申報方式和時間。
符合條件的申報單位按照《通知》要求登錄工業設計中心管理系統(網址:www.id-center.org.cn),于2019年7月2日前在線填寫《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申請表》,同時上傳相關申報材料。通過審核的單位在線打印申報材料,加蓋公章后,于2019年7月5日前將申請材料一式三份報送我局優勢產業處(市民中心C區北門二樓2049),逾期不予受理。我局將按照程序進行審核、擇優推薦。
二、關于第一批、第二批認定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的復核工作
第一批(2013年度)、第二批(2015年度)獲得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的企業必須全部參加本次復核申報。復核申報請按照《通知》要求登錄工業設計中心管理系統(網址:www.id-center.org.cn),于2019年7月2日前在線填寫《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復核表》。
三、相關要求
(一)請有意愿申請第四批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的企業及必須參加本次復核的第一批(2013年度)、第二批(2015年度)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企業提前與我局經辦人聯系。
(二)參與申報及復核的企業須對提交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如有虛假,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特此通知。
附件: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第四批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和第一批、第二批復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廳產業函〔2019〕119號)
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第四批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和第一批、第二批復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廳產業函〔2019〕119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