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辦、企業:
為加快總部經濟發展,根據《深圳市龍華區加快發展總部經濟實施辦法》(詳見附件1),現我辦常年受理龍華區總部企業認定申請,即日起不再另行發布龍華區總部企業認定申請通知,請各街道辦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積極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總部企業申報條件,按照《深圳市龍華區加快發展總部經濟實施辦法》相關規定執行。
二、申報方式
(一)下載并填寫龍華區總部企業認定申請書(詳見附件2)。
(二)申報企業填寫申請書后,備齊完整申報材料,驗原件,收復印件(均需加蓋企業公章),復印件編制目錄裝訂成冊,一式兩份,各部分之間應有明顯分割標識,并且與目錄相符。
(三)申報材料紙質版連同電子版,一并提交龍華區發展和改革局經濟發展科驗收。
三、申報時間和地點
(一)申報時間:常年工作日受理。
(二)申報地點:龍華區總部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龍華區富康行政服務中心A1901(龍華街道廣場三路與清泉路交匯處)],聯系人:熊小姐,電話:0755-23338464,15019206030。
四、有關注意事項
(一)企業申請認定時間
企業申請認定時間以企業提交總部企業認定申請資料日期為準,如總部辦初步核查后要求企業補正申請資料,企業須在接到補正通知后五個工作日內補正相關資料,逾期則視為放棄總部企業認定申請。
(二)企業經濟指標統計時間
申請某年度總部企業認定的,各項經濟數據以提交認定申請當年的上一完整會計年度的報表數額為準。(如:申請2021年度總部企業認定的,各項經濟數據以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報表數額為準。)
(三)企業經濟指標統計口徑
1.總部企業產值規模(或營業收入)、形成區地方財力可按照申報企業獨立法人(含分支機構)及其控股50%(含)以上在龍華區注冊并經營的一級、二級子公司作為統計核算口徑,股權關系以申報總部企業認定之日前最新股權登記狀況為準。
2.企業與其控股50%(含)以上在龍華區注冊的一級、二級子公司已聯合申報并認定為區總部企業的,后續不可獨立提出申請總部企業認定和扶持。
3.總部企業所形成區地方財力是指申報企業在龍華區繳納的稅款入庫期內,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計入區級地方分成的部分。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龍華區加快發展總部經濟實施辦法》
2.深圳市龍華區總部企業認定申請書
3.承諾書
龍華區總部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