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企業:
為進一步推動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工作,根據《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寶安區關于創新引領發展的實施辦法(修訂版)>的通知》(深寶規[2020]11號),現啟動國高企業營業收入增量貢獻獎勵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1.符合項目申報基本條件;
2.申報企業為2019年月度或年度首次納入寶安區“四上”企業庫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且目前仍在寶安區“四上”企業庫內;
3.申報企業2020年營業收入同比2019年增長30%以上,且目前仍在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資質的有效期范圍內。
二、獎勵標準
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三、申報材料
1.申報單位在線填報的申請書;
2.營業執照復印件;
3.法人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由所在企業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和項目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無須驗原件);
4.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復印件);
5.2019年、2020年財務審計報告(深圳市注冊會計師協會備案的含有防偽標識協會封面,有關“營業收入”金額須與企業向稅務部門提交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保持一致);
6.2019年、2020年稅務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
7.企業因名稱變更,須出具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在官網發布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名稱變更的通知證明文件復印件或網站截圖打印件。
以上材料均要求提供紙質文件。申報單位應按本操作規程的要求提供真實、完整的申請材料,每一項材料應加蓋公章,各類證照、證明文件復印件需驗原件。以申請書第一頁為封面。材料一般要求一式一份,嚴格按照材料清單的順序用A4紙打印膠裝訂成冊。
【重要提示】本獎勵需提交的紙質申報材料以本通知要求為準;請認真填寫申報材料,如國高證書編號、開戶銀行、銀行帳號等信息非常重要,請務必準確填寫。
四、申報程序
申報采用網上填寫信息、紙質材料受理的方式。
(一)網上申報
受理時間:10月8日起至10月20日
操作方式:企業登錄“親清政企服務直達平臺”(https://qqzq.baoan.gov.cn)—“享政策”—“發布部門”—“科技創新局”—“國高企業營業收入增量貢獻獎勵”模塊,根據要求在線填報相應的申請書及材料。
(二)紙質材料受理
受理時間:10月8日起至10月21日
提交地點:寶安區政務服務大廳或各街道政務服務大廳
1.區政務服務大廳
辦理地點:寶安中心區寶安大道與羅田路交匯處的寶安區體育中心綜合訓練館一樓(區公安分局出入境辦證大廳正門對面);電話:0755-12345
寶安區政務大廳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12點,下午2-6點;周六,上午9-12點,下午2-4點;周日(半天),上午9-12點。
2.深圳市寶安區新安街道政務服務中心
辦理地點:深圳市寶安區寶城29區寶民一路新安街道辦事處1樓;電話:0755-23496505
3.深圳市寶安區西鄉街道政務服務中心
辦理地點:深圳市寶安區西鄉街道寶民二路110號;電話:0755-27944955
4.深圳市寶安區航城街道政務服務中心
辦理地點:深圳市寶安區航城街道凱成二路;0755-85905590
5.深圳市寶安區福永街道政務服務中心
辦理地點:深圳市寶安區福永街道福永大道303號萬福大廈一樓;0755-29446529
6.深圳市寶安區福海街道政務服務中心
辦理地點:深圳市寶安區福海街道和平社區永和路北8號;0755-27380822
7.深圳市寶安區沙井街道政務服務中心
辦理地點:深圳市寶安區沙井街道銀圖路一號(舊國稅);0755-27218007
8.深圳市寶安區新橋街道政務服務中心
辦理地點:深圳市寶安區新橋街道上寮企安路3號;0755-29352535
9.深圳市寶安區松崗街道政務服務中心
辦理地點:深圳市寶安區松崗街道金開路1號東方二六大廈二樓;0755-27088000
10.深圳市寶安區燕羅街道政務服務中心
辦理地點:深圳市寶安區燕羅街道燕羅公路190號行政服務大廳;0755-27211160
11.深圳市寶安區石巖街道政務服務中心
辦理地點:深圳市寶安區石巖街道育才路文化藝術中心辦公大樓一樓;0755-29732722
各街道政務大廳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12點,下午2-6點;周六,上午9-12點,下午2-4點。
網上申報成功后,申請人須帶齊相關紙質材料,在紙質材料受理期間到寶安區政務服務大廳或各街道政務服務大廳提交材料。相關證件交復印件驗原件。
四、有關要求
1.申報單位在線填報的“營業收入”金額須與財務審計報告、企業向稅務部門提交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保持一致;
2.申報項目時,企業填報的銀行賬戶須為在寶安轄區內銀行開設的賬戶。
六、咨詢電話
申報系統技術咨詢電話:29991101
申報項目業務咨詢電話:29998797
聲明:寶安區科技創新局從未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為項目申報單位代理申報事宜,請項目申報單位自主申報。寶安區科技創新局將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費用。如有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假借寶安區科技創新局領導或工作人員名義向申報單位收取費用的,請知情者即向寶安區科技創新局舉報。
附件:
1、《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寶安區關于創新引領發展的實施辦法(修訂版)>的通知》(深寶規[2020]11號)
2、法人授權委托書(模板)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模板)
深圳市寶安區科技創新局
2021年10月8日
附件下載:
附件1:《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寶安區關于創新引領發展的實施辦法(修訂版)的通知》(深寶規[2020]11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