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高層次人才業務、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業務相關安排的公告》及相關人才工作部署,我區部分人才業務將作相應調整,現將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高層次人才確認及獎勵補貼業務
(一)業務安排
1.2021年9月1日零時前,符合以下兩種情況之一的人員,依照《深圳市龍華區高層次人才綜合保障實施辦法》(深龍華人〔2020〕3號,以下簡稱“《保障辦法》”)享受相關待遇:
(1)已認定的龍華區高層次人才;
(2)按照《深圳市龍華區高層次人才確認管理辦法》(深龍華人〔2020〕1號,以下簡稱“《確認辦法》”)規定申請認定,已提交材料且業務狀態為“待預審”或處于審核審批環節,并最終取得龍華區高層次人才證書的人才(申報單位或申報人自行申請撤回的,2021年9月1日零時后我局不再受理)。
2.2021年9月1日零時前,符合以下兩種情況之一的人員,采取“先備案,后申報”的方式予以辦理。待完成備案且補齊人才認定所需材料后,可按《確認辦法》進行認定;取得龍華區高層次人才證書后,按《保障辦法》享受相關待遇:
(1)在龍華區全職工作未滿3個月,但其他條件符合《確認辦法》規定的;
(2)尚未被認定為深圳市高層次人才但已在深圳市高層次專業人才申報系統提交申請(業務狀態為“待受理”或處于受理后審核審批環節),且其他條件符合《確認辦法》規定的。
3.2021年9月1日零時起,不再受理未經備案的龍華區高層次人才認定申報業務的(龍華區C類高層次人才業務除外)。
(二)備案方式
上述業務安排中需備案的人才,應于2021年9月1日零時前攜帶以下材料,到龍華區行政服務大廳窗口備案:
1.《龍華區高層次人才備案表》(見附件1);
2.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
3.市認定的高層次人才證書復印件或系統申報記錄;
4.申請人近1年參保證明、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
以上材料均需用人單位審核并加蓋公章。
二、博士后及其載體資助業務
(一)業務安排
1.2021年9月1日零時前,已按《深圳市龍華區企事業博士后資助管理辦法》(深龍華人〔2020〕4號,以下簡稱“《資助辦法》”)規定享受相關資助的博士后人員,繼續按原規定執行。
2.2021年9月1日零時前,已進入龍華區博士后站點工作或出站直接留(來)區的博士后(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入站和接收出站時間為準),且尚未申領相關博士后配套資助的,采取“先備案,后申報”的方式予以辦理,待完成備案且補齊申請所需材料后,按照《資助辦法》規定享受相應待遇。
3.2021年9月1日零時起,不再受理未經備案的在站博士后配套生活補助、出站博士后配套科研經費資助首次申請業務。
(二)備案方式
上述業務安排中需備案的人才,應于2021年9月1日零時前攜帶以下材料,到龍華區行政服務大廳窗口備案:
1.《龍華區企事業博士后資助備案表》(見附件2);
2.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
3.進(出)站備案通知書。
以上材料均需用人單位審核并加蓋公章。
三、新引進人才配套租房和生活補貼業務
對2021年9月1日零時前引進的人才按原規定受理相關業務申請。對2021年9月1日零時后新引進人才不再受理發放配套租房和生活補貼。
四、注意事項
(一)請各申請人、申報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做好相應準備工作,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二)現場備案后請保留回執單,后續憑回執單提交申請。
(三)本公告由龍華區人力資源局負責解釋,龍華區行政服務大廳窗口辦理地址:龍華區梅龍大道2281號國鴻大廈A座1層,咨詢電話具體如下:
1.高層次人才確認業務:21081797;
2.高層次人才獎勵補貼業務:23336492;
3.博士后及載體資助業務:21082945;
4.新引進人才配套租房和生活補貼業務:21031303、23332027(轉420)、21030283;
5.其他相關事項:18718869785。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龍華區人力資源局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