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寶安區貫徹落實〈關于促進人才優先發展的若干措施〉的實施方案》(深寶發[2016]6號)文件要求,為促進人才優先發展,最大限度激發人才創新創造創業活力,現啟動寶安區2018年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及團隊配套場租補貼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申報單位自登記注冊之日起5年內,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該企業為國家“千人計劃”頂尖人才與創新團隊,或國家“千人計劃”、“特支計劃”專家、廣東省領軍人才,或廣東省創新科研團隊、深圳市“孔雀團隊”在寶安區創辦企業,且該企業已獲得寶安區相應配套資助;
(二)該企業已獲得寶安區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創業資助或成果轉化資助。
申請單位同一項目已獲得過寶安區財政政策支持的,不得重復申報。
二、政策依據
對獲得配套資助的人才或團隊創業企業,給予3000平方米以內、不超過3年、每月每平方米實際租金不超過50元的場租補貼。
對獲得高層次人才創業或成果轉化資助的企業,給予500平方米以內、不超過3年、每月每平方米實際租金不超過40元的場租補貼。
三、申報對象
在寶安區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四、政策待遇
對獲得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及團隊(國家“千人計劃”頂尖人才與創新團隊項目,國家“千人計劃”、“特支計劃”專家、廣東省領軍人才,廣東省創新科研團隊、深圳市“孔雀團隊”)配套補貼的創業企業,給予3000平方米以內、不超過3年、每月每平方米50元且不超過實際繳納租金的場租補貼。
對獲得區高層次人才創業或成果轉化資助的企業,給予500平方米以內、不超過3年、每月每平方米40元且不超過實際繳納租金的場租補貼。
欲知更多項目細節,
歡迎撥打 0755-86529553 咨詢。
深圳市寶安區科技創新局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