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企業:
依據《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寶安區關于促進專業服務業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寶規〔2020〕4號)及《關于印發<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寶安監管局專業服務業資金扶持措施操作規程>的通知》(深市監寶〔2020〕330號)的有關規定,我局決定開展2021年寶安區知識產權服務企業資金扶持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申報時間
自2021年5月8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止。
二、扶持項目
(一)優質企業獎勵;
(二)經營發展獎勵;
(三)專業活動補貼;
(四)辦公用房租金補貼;
(五)辦公用房購置補貼。
三、申報條件
在寶安區依法設立、依法納統、依法納稅,從事知識產權服務的企業,具體項目條件要求如下:
(一)優質企業獎勵
申報主體上一年度符合《寶安區關于促進專業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措施》所列“近三年內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授予全國知識產權服務品牌(培育)機構稱號的,或獲得中華商標協會評出的優秀商標代理機構的,或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授予國家專利運營試點企業的知識產權服務類企業;取得專利代理資質,上一年度內代理的專利申請量達到2000件且發明專利代理量達到200件的專利代理企業;或者上一年度內營業額達到1000萬元,其中知識產權服務收入占比須在 70%以上的其他不具有專利代理資格的知識產權服務企業”條件。
(二)經營發展獎勵
申報主體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首次納入寶安區統計庫:企業為2020年度首次新增納入寶安區統計數據庫的規模以上知識產權服務企業;
2.2019、2020年度均納入寶安區統計數據庫的規模以上知識產權服務企業,且經營增長。
(三)專業活動補貼
知識產權服務企業舉辦的峰會、論壇、學術會議等經區產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同意支持,且峰會、論壇、學術會議需在寶安區舉辦。
(四)辦公用房租金補貼
1.規模以上知識產權服務企業或符合《寶安區促進專業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措施》第(一)項條件的知識產權服務優質企業;
2.申報主體2020年度在寶安區租用辦公用房(不含附屬及配套用房)并實際經營。
(五)辦公用房購置補貼
1.符合《寶安區促進專業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措施》第(一)項條件的知識產權服務優質企業;
2.申報主體2020年度在寶安區購置辦公用房(不含附屬及配套用房)并實際經營。
四、受理部門、申報方式以及審查部門
(一)受理部門:寶安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或各街道政務服務中心(地址及辦公時間詳見《申報指南》)。
(二)申報方式:直接前往受理部門遞交紙質申報材料;
(三)審查部門: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寶安監管局。
五、聯系方式
窗口受理咨詢電話: 85908590;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寶安監管局咨詢電話:27836811;
聯系人:許先生;
聯系地址:深圳市寶安區42區翻身路75號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寶安監管局知識產權科606室。
請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在規定時間內申報,逾期未申報將視為自動放棄受資助權利。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寶安區關于促進專業服務業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寶規〔2020〕4號)
2.《關于印發<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寶安監管局專業服務業資金扶持措施操作規程>的通知》(深市監寶〔2020〕330號)
3.2021年寶安區知識產權服務企業資金扶持項目申請表及法人授權委托書
4.2021年寶安區知識產權服務企業資金扶持項目申報指南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寶安監管局
2021年5月8日
附件下載:
1. 《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寶安區關于促進專業服務業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寶規〔2020〕4號).pdf
2. 《關于印發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寶安監管局專業服務業資金扶持措施操作規程的通知》(深市監寶〔2020〕330號).pdf
3.2021年寶安區知識產權服務企業資金扶持項目申請表及法人授權委托書.docx
4.2021年寶安區知識產權服務企業資金扶持項目申報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