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廣東省工業互聯網產業聯盟,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黨的十九大關于“加快建設制造強國,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推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精神,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深化“互聯網+先進制造業”發展工業互聯網實施方案及配套政策措施》(粵府〔2018〕23號),構建廣東省工業互聯網產業生態體系,我委根據《廣東省工業互聯網產業生態供給資源池培育工作方案》(粵經信辦函〔2018〕348號)組織開展廣東省工業互聯網產業生態供給資源池(以下簡稱“省資源池”)第三批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省資源池組成
省資源池由工業互聯網平臺商、工業互聯網服務商和工業互聯網安全商組成。
二、申報單位基本條件
(一)申報單位應在廣東省內注冊。
(二)申報單位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為制造業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升級提供第三方獨立服務。支持和鼓勵創新創業型企業申報。
(三)申報單位主要負責人應具有互聯網思維,對制造業與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深度融合的變革趨勢理解較深。核心團隊成員中具有OT/IT跨界融合核心人才。
(四)面向企業共性應用場景,提供基于云端應用、微服務架構的工業SaaS或工業APP服務產品,符合低成本、快部署、易運維要求。
(五)申報單位的產品或服務應聚焦解決制造業實際問題,并提供應用典型案例或標桿示范項目。
(六)申報單位應具備保障其工作開展的技術服務團隊。
(七)申報單位應具備數據安全、平臺安全和訪問安全等保障能力。
三、相關要求
(一)各相關單位應按照《廣東省工業互聯網產業生態供給資源池培育工作方案》相關流程要求予以組織實施。
(二)省資源池評審將采取書面評審、集中答辯或現場考察等方式進行,由省聯盟組織專家進行評價。最終結果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予以審議并發布。
(三)省資源池實行動態管理機制,將按照單位發展情況,進行動態調整、補充和淘汰。
(四)對入選省資源池單位,將在供需精準對接、標桿案例培育、“上云上平臺”推廣、重要媒體宣傳、地市對接、國家推薦等,予以重點支持。
(五)對已納入省資源池單位發生名稱變更、股權結構或業務方向發生重大變更的,應參照本通知要求提交完整材料,并提交申請變更請示,加蓋公章后直接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同時抄報省聯盟。
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
2018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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