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區各中小企業:
根據《深圳市光明區人民政府印發<深圳市光明區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業共渡難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光府〔2020〕9號,以下簡稱《若干措施》)和《光明區金融工作局關于印發<光明區疫情防控期間中小企業貸款貼息申請操作指引>的通知》(深光金融〔2020〕1號,以下簡稱《操作指引》)文件的相關規定,現對2020年光明區疫情防控期間中小企業貸款貼息項目申報按程序進行受理。
相關說明:一是《操作指引》規定貼息期限為2020年1月23日至廣東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響應結束日,目前疫情已進入常態化防控階段,因《若干措施》有效期為2020年12月31日,故《操作指引》按照《若干措施》的相關規定,即貼息截止期限為2020年12月31日;二是本次貼息資金將從光明區經濟發展專項資金中撥付,故需滿足《光明區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相關要求。具體內容如下:
一、受理項目
2020年光明區疫情防控期間中小企業貸款貼息項目。
二、資助標準
(一)對光明區中小民營企業(不包括限額以下批零住餐企業和限額以下服務業企業)在2020年1月23日-2020年12月31日期間的新增貸款(展期視同新增),按其在2020年1月23日-2020年12月31日期間實際支付利息的20%給予總額最高20萬元的貼息支持,貼息期限不超過6個月(不足6個月的按實際利息支付月數進行資助)。
(二)限人民幣貸款,限企業名義貸款。
(三)企業多筆貸款均申請貼息的,累計貼息期限不超過6個月,累計貼息總額最高20萬元。
(四)每家企業同一年度獲得的資助金額原則上不超過其上一年度形成的區級地方財力貢獻。
(五)原則上企業同一筆貸款只能享受一次光明區貼息政策,不重復享受區直各部門財政貼息,貼息實行總額控制。
三、資助條件
(一)企業注冊地和實際經營地應在光明區。
(二)企業符合工信部等四部門印發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要求。
(三)生產經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較大、積極配合光明區政府開展防疫工作的民營企業,但不包括限額以下批零住餐企業和限額以下服務業企業。
(四)近三年經營規范,無重大違法違紀行為及較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且在安全生產、環境保護、人力資源、市場監管、消防、社保、統計、財稅等方面未受到10萬元(含)以上罰款處罰。
(五)近三年信用記錄良好,申請資助時不在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企業名單之中(以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數據為準)。
四、申請材料
(一)《光明區疫情防控期間中小企業貸款貼息申請表》(附件,在深圳市光明區企業服務門戶(網站)線上填報)。
(二)營業執照掃描件(三證合一新版營業執照,未換領新版營業執照的,提交舊版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
(三)貸款合同。
(四)實際支付利息憑據(以銀行相關回單為準)。
(五)企業信用信息資料(在深圳信用網打印信用報告完整版)。
五、申報時間
(一)網絡填報受理時間:2021年2月21日9點至2021年3月21日18點止(注:網絡申報在非工作日也可進行;超過網絡填報受理的截止時間,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請;網絡填報受理截止前已在線提交申請,但后經初審被退回修改的,可于書面材料受理截止前再次提交修改后的申請進行初審,初審通過后方可提交書面材料)。
(二)紙質材料受理時間:2021年2月22日9點至2021年3月26日18點止(注:工作日受理,網上初審通過后請及時提交書面材料,成功提交書面材料的項目才算完成申報)。
六、申報流程
(一)線上填報材料:請登錄光明區政府深圳市光明區企業服務門戶(網站)在線填報申請表,申報網址:http://218.17.84.7:8191/。請企業按照要求準備申請材料,在填報完成后耐心等待預審通過,審核結果會以短信形式通知企業;若審核未通過,請按照意見及時修改。
(二)打印紙質材料:審核通過后,請登錄企業服務門戶,從平臺導出帶水印的《光明區疫情防控期間中小企業貸款貼息申請表》及附件材料。請制作一份目錄,非空白頁(含封面)連續編寫頁碼,一式1份,A4紙正反面打印/復印并膠裝成冊。所有材料均需加蓋申請單位印章,多頁的加蓋騎縫印章。
(三)遞交紙質材料:現場提交或郵寄(聯系方式:光明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商貿金融科,深圳市光明區觀光路招商局科技園A3棟B座2樓光明區工業和信息化局,88211872)。
七、聯系方式
(一)咨詢電話:88211872。
(二)光明區疫情期間貼息政策咨詢QQ群:1036372869或831043485(其中一個群即可,已進群的企業請勿重復加群)。
(三)受理部門:深圳市光明區金融工作局(深圳市光明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附件:光明區疫情防控期間中小企業貸款貼息項目申請表.pdf.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