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企業:
根據《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寶安區關于促進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辦法>的通知》(深寶規〔2018〕4號)文件規定,我局將對寶安區獲得2020年度中國、省、市質量獎的企業實施配套獎勵,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申報時間
2021年1月5日至2月4日
二、申報條件
申請寶安區2020年度中國、省、市質量獎配套獎勵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注冊地和統計關系均在寶安區;
(二)申報主體屬于企業的,達到規模以上條件的應按規定依法納入寶安區統計局“四上”企業庫;
(三)獲得2020年度中國質量獎(含大獎、提名獎)、廣東省政府質量獎、深圳市市長質量獎(含金獎、銀獎、銅獎)。
三、申報材料要求
(一)獲得中國質量獎、廣東省政府質量獎、深圳市市長質量獎的相關證明文件復印件;
(二)企業應提交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復印件,社會組織應提交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
(三)法人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由所在企業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和項目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四)銀行開戶證明(開戶地點為寶安區);
(五)公共信用信息證明材料(可登錄深圳信用網、信用廣東網查詢并打印);
(六)近三年度納稅證明(成立不滿三年的,根據實際年限提供相應的納稅證明);
(七)近三年度社保繳納證明(成立不滿三年的,根據實際年限提供相應的社保繳納證明)。
(八)經辦人聯系方式(姓名、聯系電話、地址、電子郵箱等)。
申請單位應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真實、完整的申請材料,每一項材料應加蓋單位公章,一式一份,用A4紙裝訂。
四、受理部門及方式
(一)受理部門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寶安監管局
地址:寶安區42區翻身路75號工商物價大廈1304、1305室。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咨詢電話:27836113
(二)申報方式
直接遞交紙質申報材料。
五、其他
請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在規定時間內申報,逾期未申報將視為自動放棄受獎勵權利。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寶安監管局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