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來深圳工作并擔任研發項目負責人的海外高層次人才研發項目和成果轉化項目予以資助,平均資助強度100萬元。
一、申請內容
對來我市工作并擔任研發項目負責人的海外高層次人才研發項目和成果轉化項目予以資助。
重點支持領域:互聯網、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術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海洋、航空航天、生命健康等未來產業;先進制造和涉及民生改善的科技領域。
二、支持強度與方式
支持強度:有數量限制,受深圳市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專項資金年度總額控制。平均資助強度100萬元。
支持方式:自愿申報、專家評審、答辯或現場考察、社會公示、受理機關審定。
三、辦理條件
申請技術創新項目資助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請單位是在深圳市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
(二)項目負責人已按照《深圳市海外高層次人才確認辦法》獲得企業技術與創新創業類或科研學術與教育衛生類人才確認,并處于深圳市海外高層次人才確認有效期內(截至2018年3月);
(三)項目負責人在項目執行期內須全職在申請單位工作。
(四)申報單位同一項目每年只能申報一次,不得多頭申報和重復申報。凡以相同項目多頭申報、重復套取政府資金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該單位兩年內所有項目的資助資格。 “同一項目”是指經我委使用相應軟件對申報項目進行查重后,相似度為30%以上(含30%)的項目。
(五)已列入科技誠信異常名錄的單位和人員,不得申報。
本年度申報基礎研究(自由探索、學科布局)、技術攻關、創業資助、深港創新圈、國際科技合作(研究開發項目)、股權投資、重點實驗室、工程中心、公共技術服務平臺、科技應用示范、孔雀(孔雀團隊、創業資助、技術創新)、創客(創客創業資助)計劃的企業和高校、科研機構項目組成員,有申報總量限制:
1.申請單位為企業的,原則上只能單獨或者聯合申報1項;2015年以來獲得國家、廣東省和部級科技獎勵的企業或2016年、2017年深圳市工業百強企業,可以單獨或者聯合申報2項。
2.申請單位為高校或者科研機構的,其項目組成員只能單獨或聯合申報2項。
四、受理時間
網上填報受理時間:2018年1月26日至2018年3月16日。
書面材料受理時間:2018年3月19日至2018年3月30日。
五、聯系方式
咨詢熱線:400-765-0858
聯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石廈北二街西新天世紀商務中心A座2610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