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經貿信息委關于組織實施2018年中央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跨境電商類)資助計劃的通知
為加強推進深圳跨境電子商務綜試區建設,促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我委擬組織實施2018年中央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跨境電商類)資助計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領域
深圳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服務體系建設項目,重點支持以下四大類建設內容:
(一)跨境電子商務綜合服務類項目。包括:企業信用等級分類管理服務、商品質量監控服務、國際標準和知識產權認證服務、可信交易保障服務、跨境電子商務產品溯源服務、糾紛解決和法律援助服務、跨境電子商務會員企業和品牌產品管理推廣服務、信息共享及大數據服務、電子合同管理服務、統計監測服務等。
(二)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類項目。包括:跨境電子商務通關服務平臺系統、綜合服務平臺系統、監管部門配套管理系統及監管設施的建設、優化、升級、改造、功能拓展、專業服務等。
(三)跨境電子商務供應鏈協同類項目。包括:跨境供應鏈整體解決方案和服務創新、物流信息化系統建設、倉儲管理的信息化系統及智能化設施建設、跨境電子商務通關節點管理系統和監管設施建設、產業園區跨境電子商務服務系統建設、外貿綜合服務和金融服務解決方案等。
(四)跨境電子商務市場開拓創新類項目。包括:跨境電子商務參與主體為擴大經營規模、提升服務水平、對接國際市場而開展的交易平臺優化、技術創新、模式創新、營銷體系建設、標準認證等。
二、資助標準及資助方式
(一)資助數量:有數量限制,根據年度資金規模確定。
(二)資助標準:
1.跨境電子商務綜合服務類項目:單個項目的資助上限為300萬元,且不超過項目投資額的50%;
2.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類項目:單個項目的資助上限為500萬元,且不超過項目投資額的50%;
3.跨境電子商務供應鏈協同類項目:單個項目資助上限為400萬元,且不超過項目投資額的50%;
4.跨境電子商務市場開拓創新類項目:單個項目資助上限為300萬元,且不超過項目投資額的50%。
經專家評審、現場抽查和專項審計等程序,對符合資助條件的項目給予資助, 資助金額為資助上限乘以項目評審得分系數。
(注:每家單位只能選擇一種類型、申報一個項目)
(三)資助方式:事后無償資助:
申報項目應在2016年1月1日之后開展,且已建設完成。
三、申報條件
1.2017年12月31日前依法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且從事跨境電子商務經營和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民辦非企業等機構;
2.所報項目須由申報主體自行建設和運營,如與其他機構合作建設的,其所有權須歸屬于申報單位;
3.建設費用支出時間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4.從事跨境電子商務交易、支付、物流、倉儲業務的企業,須實現與深圳市跨境電子商務通關服務平臺系統對接;
5.申報主體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無因經濟糾紛進入司法、仲裁程序的案件,無拖欠應繳還的財政性資金,并按要求報送統計資料;
6.所報項目沒有獲得過任何財政資金資助。
四、業務受理時間
(一)網絡填報受理時間:2018年8月6日-8月31日17:45
(二)書面材料受理時間:2018年8月13日-9月7日17:45
(分批集中辦理,先到先辦,資金用完截止)
五、聯系方式
咨詢熱線:400-765-0858
聯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石廈北二街西新天世紀商務中心A座2610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