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寶安區貫徹落實〈關于促進人才優先發展的若干措施〉的實施方案》(深寶發[2016]6號)有關規定,現對擬認定為寶安區高層次人才的人選名單予以公示(具體見附表)。
一、公示時間
2021年8月17日至2021年8月23日,共5個工作日。
二、投訴監督
公示期間,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對公示內容以及寶安區人力資源局補貼受理、審核工作予以監督,發現問題可通過來訪、來電、來信等方式向寶安區人力資源局反映。反映人反映情況和問題必須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并提供真實姓名、聯系電話等信息以示負責。投訴舉報信息一經查實,寶安區人力資源局將根據相關規定進行查處。(投訴地址:深圳市寶安區福海街道永和路與荔園路交界處翰宇財富廣場寶安人才園1樓人才服務專區);投訴電話:36654321)。
公示內容僅提供于社會各界及廣大市民對公示內容進行監督反饋,寶安區人力資源局在公示后將繼續對擬認定人員進行背景調查及其他相關情況審查,如受訪人員未按時提交相關調查材料或未通過調查,寶安區人力資源局將視情形予以延后辦理或不予辦理,是否辦理以最終審核處理結果為準。
特此說明!
深圳市寶安區人力資源局
2021年8月17日
附件:寶安區高層次人才擬認定人選公示名單
附件下載:
2021年第十四批寶安區高層次人才擬認定人員公示名單(23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