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做好以工代訓工作的通知》(粵人社規[2020]38號)的規定,現將符合補貼條件的羅湖區申請以工代訓職業培訓補貼進行公示。
一、公示時間
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15日(5個工作日)
二、投訴監督
公示期間,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對公示內容以及培訓補貼工作予以監督,發現問題可通過來訪、來電、來信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反映人反映情況和問題必須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并提供真實姓名、聯系電話等信息以示負責。投訴舉報信息一經查實,我局將根據《深圳市職業技能培訓補貼辦法》的相關規定進行查處。(投訴地址:深圳市羅湖區沿河北路2019號業務樓203室,投訴電話:25435386)。
附:2020年羅湖區以工代訓培訓補貼第22批次公示名單
深圳市羅湖區人力資源局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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