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實施深圳市循環經濟與節能減排專項資金2018年第二批扶持計劃的通知
為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積極推進全市循環經濟與節能減排工作,實現綠色發展、低碳發展、循環發展目標,依據我市循環經濟與節能減排專項有關政策規定,我委決定組織實施循環經濟與節能減排專項資金2018年第二批扶持計劃,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重點扶持領域
(一)循環經濟示范工程方面
主要包括:園區循環化改造項目、建筑廢棄物及余泥渣土綜合處置及資源化利用項目、電子廢棄物回收及資源再生利用項目、園林綠化垃圾資源化利用項目、餐廚廢棄物無害化處理及資源化利用項目、污泥減量及綜合利用項目和垃圾分類、回收、焚燒發電項目等。
(二)節水方面
主要包括:節水改造項目,雨水、中水收集及利用項目,海水淡化及直接利用項目等。
(三)節能方面
主要包括:電機系統節能、能量系統優化、余熱余壓利用等。
(四)減排及污染防治方面
主要包括:高效除塵、脫硫脫硝、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揚塵抑制項目等。
二、扶持對象
在深圳市(或深汕特別合作區)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具備健全的財務核算和管理體系,須正常經營滿一年以上。
三、扶持方式及金額
(一)節能減排技術應用專項(直接補助)
(二)循環經濟示范項目專項(直接補助)
(三)扶持金額根據綜合評審結果,每個項目的補助金額按經專家評審核定的項目固定資產額的一定比例確定,最高不超過1500萬元。
四、具體申報要求
(一)項目申報單位應按照相關扶持計劃申報指南的要求,編寫項目申請報告,填寫相關表格,并備齊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等相關附件。項目申請報告封面須注明申報項目扶持專項類別、項目名稱、所屬領域、項目單位、負責人及聯系方式(手機、傳真)等。
(二)同一項目或主要建設內容相同的項目不得向市有關部門重復申報。一經發現,將取消相關企業的申報資格。
(三)項目名稱要貼切規范,能準確反映項目建設內容。
五、申報時間
2018年3月20日-2018年4月13日下午 18:00。
六、聯系方式
咨詢熱線:400-765-0858
聯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石廈北二街西新天世紀商務中心A座2610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