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深圳市寶安區經濟與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及《深圳市寶安區經濟與科技發展專項資金支持科技創新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現決定開
根據《深圳市寶安區經濟與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及《深圳市寶安區經濟與科技發展專項資金支持科技創新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現決定開展2018年寶安區科技計劃項目(規模以上國高研發投入激勵)的申報工作,現將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1.符合項目申報基本條件;
2.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稅總局2015年第97號)要求,對研發費用進行歸集并設置輔助賬;
3.企業已經建立內設研發機構,研發活動符合《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所規定的范圍;
4.企業已獲得市科技主管部門上年度研究開發資助計劃立項資助,且資助資金已到賬。
二、資助標準
1.按照年度財政研發投入補貼項目資金預算安排總量占所有符合申請條件的企業實際研發投入總量(注:參考全區規上國高企業上年度申報市科創委研發資助實際到賬總量或區稅務部門對全區規上國高企業上年度加計扣除費用總量)的比例,確定本年度規上國高企業研發補貼的比例。
2.單個企業本年度研發補貼不得超過納稅總額、最高500萬元。
三、聯系方式
咨詢熱線:400-765-0858
聯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石廈北二街西新天世紀商務中心A座2610A